因工作需要,涟水县残疾人辅具中心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文秘专业特长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能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残疾人工作,服从管理,吃苦耐劳,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4、同等条件下,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视力四级残疾人优先录用;
5、应聘人被录用后,须保证在本单位服务3年以上。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6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涟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地址:涟水县涟城镇锦绣路2号)。联系人:王萌。联系电话:82382123,15061275751;
3、报名方式:应聘者持本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近期2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2张;
(2)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
(3)学习、工作方面的获奖证书;
(4)征信报告;
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试用→录用。
1、笔试:内容为残疾人工作政策法规、相关惠残政策、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取得分最高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足名额。
4、公示: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如本人不能按时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录用合同,实行综合工资制,年收入不低于46000元,享受“五险一金”。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7-82382123
本招聘简章由涟水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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