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公安局淮浦路派出所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4名!

  • 日期:2021-07-29 09:46
  • 浏览:2059次

根据工作需要,涟水县公安局淮浦路派出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招聘要求的工作能力;

3.18周岁至35周岁,高中以上学历;

4.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Word、Excel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

男辅警岗位4名;

三、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线下投递方式,报名人员到淮浦路派出所综合服务区填写报名表,办公电话:0517-82961513。

(二)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1日。

(三)考评办法

警务辅助人员的考评工作由淮浦路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评办法简历审核、面试两部分部分。

面试时间:2021年8月3日,届时将电话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淮浦路派出所公示栏对外进行公示。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及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相关要求,由涟水县公安局淮浦路派出所负责解释。

选择城市

切换城市分站,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当前选择城市:

客服微信

微信扫一扫,加客服为好友

第一时间处理您所遇到的问题

联系客服
服务号
官方微信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