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公安局保滩派出所招聘简章

  • 日期:2021-08-24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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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涟水县公安局保滩派出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和符合招聘要求的工作能力;

    4.20周岁至40周岁(1981年8月23日至2001年8月23日),高中以上学历;

    5.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Word、Excel等);

    6.原则上涟水县户籍的优先录用,单位不提供宿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

    男辅警岗位6名。

 

   三、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线上线下投递方式,报名人员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将简历发送至报名邮箱(381064050@qq.com)进行报名;也可将简历直接投递至保滩派出所,联系人:安宁,联系方式:15061237842。

    (二)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25日。

    (三)考评办法

警务辅助人员的考评工作由保滩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评办法简历审核、面试两部分。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保滩派出所。

    面试内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保滩派出所公示栏对外进行公示。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及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待遇保障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由保滩街道办事处全额保障,工资标准参照保滩街道合同制用工执行。工作满半年的,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予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及相关要求,由涟水县公安局保滩派出所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涟水县公安局保滩派出所。

    联系电话:0517-8296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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