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 日期:2021-08-25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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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优镇村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宜居宜业场北村,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发挥好公益性岗位保障就业作用,根据苏人社规〔2021〕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人员11人:其中保洁4人;保绿4人;道路养护3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农村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下优先。

5.户籍为场北村户籍,报名的岗位系街道所在村(居)籍人员优先。

6.服从场北村村委安排管理。

三、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场北村秩序管理及保洁(包括垃圾清运等)。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21年8月19日—8月28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到场北村村部报名,填写《涟水县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二)面试。

统一安排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1.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报县人社部门核实其身份,符合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在涟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用工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与村委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与村委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到期后终止,不再续签,无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按照不低于涟水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咨询电话: 17301572001 

联 系 人:  刘勇      

 

 

 

涟水县大东镇场北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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