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公告

  • 日期:2021-12-10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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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院发展需要,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涟水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护理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详见《岗位表》)。

4. 根据岗位要求,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5. 具备适应护理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2021年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2月16日。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由2021年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涟水三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2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对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涟水三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由2021年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4.总成绩计算和公布:成绩计算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涟水三院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涟水三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由2021年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2021年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涟水三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招聘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可以拨打以下电话:

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0517-82430252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院办:0517-82426433

本公告由2021年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09日

 

附件
1.2021年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岗位表

 

2.2021年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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