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公司)是经涟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企业,公司为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
属企业,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和受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安全生产、环
境保护、园区管理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20年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岗位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取得相应岗位高级职称
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岗位表》要求的学历;
4.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
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原在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工作过的离职人员。
报名人员与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及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须在报名登记表中说明;夫妻不得同时
报名。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财务会计、审计
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实行“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地点: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办公楼907室(涟水县红日大道16号,乘坐209路公交车至红日大桥站下
车)。
2.时间: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三张、户口簿、学历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
份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报名成功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财务财会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
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 面试:
(1)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
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
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 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通知
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知晓后
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总
成绩相同的,按《岗位表》“其他条件”执行;同等条件下选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面试,取加面试成绩
高者)。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个人原因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
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五险一金”等参照我公司同类人员标准执行。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
用期月工资按我公司同类人员80%执行,“五险一金”按最低标准缴纳。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行择业。
本公告由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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